停工醫療期內不得終止勞動合同
【案例】孫某在某外資公司已工作了2年,雙方合同期截止于2003年12月31日。合同到期前1個月,孫某因突感胃部不適前往醫院檢查,經檢查發現已患有一定程度的胃潰瘍。醫院決定孫某病假1個月,期間進行階段性醫療,并出具了為期1個月的病假單。1個月后,孫某到醫院復查,醫院檢查后建議孫某再休息1個月,待病愈后合同顯失公平判定的案例分析
在買方占主導地位的情況下,許多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,在合同訂立時做出有損公平原則的讓步,但在隨后的合同履行中卻引發了大量的合同糾紛。因此,工程合同顯失公平和公平原則的運用問題越來越受到關注。【案例】案例說明2001年3月,A公司為建廠房進行了公開招標。《投標須知》中明確了工程范圍為:“依據工程圖說完成借貸合同糾紛案例分析
一、案情介紹原告某汽車公司被告某汽車板廠、江蘇某集團公司案由:企業之間借貸糾紛案情:2000年8月,原告與被告某汽車板廠簽訂《借款合同》,約定:原告將600萬元借給被告某汽車板廠,期限兩年,時間從2000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。合同簽訂后,原告將借款600萬元給付被告某汽車板廠,合同到期法官詳解:微信截圖可以當借款憑證的3個要點
基本案情老陳和老周,數年前在杭州相識并成為朋友。據老陳稱,2017年老周因資金周轉需要向老陳張口借1萬元,老陳立刻爽快地向老周提供的微信賬號轉賬1萬元。2018年的一天,老周又向老陳借500元,老陳心想數額不大,再次爽快地把錢轉到了那個微信賬號。2019年,老周再向老陳借款1萬元,這次老陳心里泛起了論特定物債權與撤銷權――以二重買賣為中心
[摘要]:關于特定物債權人得否于債務人尚未陷于無資力時,行使撤銷權,學說判例歷來存在不同見解,主要有肯定說與限制肯定說。肯定說一律承認特定物債權人享有撤銷權,固有其不妥,但是限制肯定說一律否認其享有撤銷權,也存在理論上的矛盾,對于某些特定物債權人而言,顯有不公。本文運用傳統民法理論,對限制肯定說進行論對家庭暴力事件的刑事司法干預
一對家庭暴力事件進行刑事司法干預的必要性(一)嚴重的家庭暴力狀況需要必要的法律干預機制1、家庭暴力的定義隨著新婚姻法的出臺,“禁止家庭暴力”第一次被寫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中,這意味著“家庭暴力”不僅僅是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將引起人們更加廣泛的關注,而且將作為一個明確的法律概念,步入法律調整的范圍。